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归类的必要性
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指在《协调制度》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,以《进出口税则》为基础、按照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》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、商品归类决定的规定,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号的行为。
2024/06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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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电商零售海关监管模式交易性质和主体是什么
根据《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)规定:跨境电子商务企业、消费者(订购人)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,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,按照公告接受海关监管。
2024/06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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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电商零售商品交易媒介是什么
跨境电商平台是消费者完成商品跨境零售交易的信息化系统,主要功能应包括商品展示、下单订购、支付退款、售后服务等,能满足跨境零售交易全流程需要,并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,不断涌现新形式,包括互联网页面、App、微信小程序等。
2024/06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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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应需要向海关传输交易电子数据吗
为了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海量商品快速通关需求,海关建立跨境电商零售专用监管模式和信息化系统,接收企业传输的交易电子数据,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,甄别商品通关风险,对低风险商品快速系统放行,对高风险商品转人工审核处理,显著提高了商品通关效率,很好地支持了跨境电商零售快速发展。
2024/06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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